9月24日,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申请工作(第四批)的通知
企业可同时申请API调用和私有化部署两种方式的人工智能应用类项目资金奖励,单一企业每个自然年本政策累计享受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
重点支持方向:
方向1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-并购贷款贴息。
方向2 信创“首贯标”奖励。
方向3 模型券奖励。面向教育、医疗、文化、交通、政务、工业、金融、营销、司法、传媒、能源、影视、游戏、园林绿化等行业细分场景的大模型应用项目开展模型券奖励。
对调用第三方大模型API的应用项目,按照不超过单个大模型API服务使用金额50%给予阶梯式比例奖励,单个项目可同时调用多款大模型API服务,单个项目累计获得的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。对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的人工智能应用类项目,按照不超过大模型采购金额(不含算力、数据等其他费用)20%进行阶梯式比例奖励,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企业可同时申请API调用和私有化部署两种方式的人工智能应用类项目资金奖励,单一企业每个自然年本政策累计享受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(详见附件3)。
申报条件与要求
1.申报高精尖资金的单位应在本市登记注册且近3年无严重失信记录。
2.同一单位只能获得2024年内高精尖资金单个方向支持,且申报的投资类项目应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支持。属市级重大项目或单位(含地方配套资金),可不受上述限制,按照市政府审议的方案或政策执行。
3.对有地方配套要求且在京产业化的项目,可按国家要求配套,具体参照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4.申报单位自愿按照要求填写相关材料,承诺相关事项,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具体申报说明(申报条件、支持标准等内容)详见各批通知相应方向附件。
5.申报单位应按照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》,接受市区经信、财政等相关部门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。若存在隐报、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,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,同时将项目单位的失信信息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,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。
申报时间与流程
1.本批次申报开放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。
方向1及方向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7:30。
方向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7:30。其中,对于在10月18日17:30前申报方向3且符合条件的单位,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本年拨付资金;对于10月18日后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单位,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在2025年拨付(获得2025年资金支持的单位将无法申报2025年高精尖资金其他方向)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jxj.beijing.gov.cn/jxdt/tzgg/202409/t20240924_3905832.html